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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会议精神
2005-10-23 22:27:18  By: 南京旅游  View:

全面落实南京会议精神 积极推进三方机制建设
近日,在全国企联系统会长、秘书长工作会议上,中国企业联合会副会长陈兰通同志就关于进一步做好三方机制建设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认真地做好雇主工作

南京会议”是国家一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立之后的首次重大活动,标志着我国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今年4月30日国务院发布的白皮书中指出的: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同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建立了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并召开了第一次国家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使中国的劳动关系协调工作有了一个较为规范和稳定的工作机制。在三方协调机构中,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代表政府一方,中华全国总工会代表工人一方,中国企业联合会代表雇主一方,虽然各自职责、分工不同,工作方式也不同,但目标是一致的,就是要建立有中国特色的规范、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以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企联作为三方机制成员之一、作为企业组织代表,使国家赋予的重要职责和任务,不是可有可无的,而是必须确立的,一定要把全国企联系统的三方机制工作落实到实处。企联、企业家协会作为雇主(企业组织)代表,必须做到组织落实,要设立专门部门和机构,负责三方机制建设和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同时,要逐步扩大三方机制实施范围,推动三方协调机制向地(市)、县(区)一级延伸,形成多层次三方协调机制。

 

二、要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

中央领导同志在“南京会议”上指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已经建立了国家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这是一种有效的形式,今年内全国省一级要尽快建立起三方协调机制。以建立这一机制的省份,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制定科学的协商程序,明确职责任务,充分发挥作用。这段话,对我们建立机制、完善制度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一个好的机制、好的制度,胜过多个临时性的措施。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框架形成之后,在具体运作中还有很多新问题。如:企业在普遍建立劳动合同制度的基础上,如何加快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在处理劳动争议中,如何提高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时效;在改革中,如何处理好企业利益与职工利益;三方机制建立起来以后,如何推进工作、有效运作,等等。解决这些问题,都需要在完善制度、机制上下功夫,从制度上保证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正常运行,使当前和今后工作的一个重点。去年8月国家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建立以后,已经拟定了工作重点、工作计划和会议制度,三方商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轮流负责组织。各地企联、企业家协会要积极会同劳动部门和工会,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会议制度和协商程序。

三、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

在“南京会议”上,中央领导同志在讲话中指出,三方协调机制要努力从源头上、法律、法规和政策上,更好地协调劳动关系矛盾,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政治的稳定。贯彻实施《劳动法》、《工会法》,推行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要各级党委、政府(行政)、工会组织和企业组织代表等各方面密切配合,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新鲜经验,推动面上工作,推动劳动关系立法工作,使工作逐步规范化、法制化。各地企联、企业家协会要加强三方机制和劳动关系问题的调查研究,并形成代表企业和企业家的意见和思路。当前,要把劳动关系方面带有全局性、倾向性的重大问题、企业和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及通过三方配合、协商,及时发现和解决现实存在的劳动关系主要矛盾和问题,并使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在当地、在萌芽状态,以确保企业和社会的稳定。

四、重视人员培训,加强理论政策研究

劳动关系是社会关系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关系之一。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以后,面对激烈的国际经济竞争,将对我国的产业结构、企业结构,以及劳动力结构、就业结构、劳动关系调整产生很大影响。尤其在协调劳动关系这个环节上,将集中反映各方面的矛盾,折射出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摩擦。因此,协调劳动关系是一项宏大的工程,面临更加复杂的问题和更加艰巨的任务,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企联、企业家协会组织要在三方机制中切实发挥雇主代表作用,必须有一支责任心强、熟悉业务、懂政策法规、热心为企业服务的队伍,当务之急是各地企联、企业家协会要加强对参与三方机制、开展雇主工作的人员及企业相关人员的培训,使他们了解和掌握开展雇主工作的基本知识,特别是三方机制建设、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劳动争议处理等各方面知识。同时要针对经济关系和劳动关系更加复杂的实际,加强理论政策研究,在借鉴国外调整劳动关系有益经验的同时,着力研究、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变化的特点和规律。

五、切实为企业和企业家搞好服务

    企联、企业家协会要进一步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切实为企业和企业家搞好服务。一是要通过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的开展,为企业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广泛吸收各种所有制企业入会,扩大会员企业的覆盖面和数量,提高企联、企业家协会的代表性;二是建立和完善与企业之间的交流、沟通渠道,对涉及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三方利益调整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以及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的拟订、修改,要广泛听取企业的意见,代表企业利益,切实维护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三是要引导企业和企业经营者不断高素质,增强法制意识,切实依法经营,认真贯彻执行《劳动法》、《工会法》,积极推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要加强企业民主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牢牢树立依靠职工办好企业的思想不动摇,充分调动企业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竞争能力;四是注重总结、收集和交流企业协调劳动关系的典型经验和案例,其中包括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劳动争议处理、企业民主管理等,推动企业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制约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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